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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单位:管理平台   类别:电子招投标  日期:2025-11-25

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附楼7楼77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GXZB-2025-1101

1.2项目名称: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266000

1.5最高限价:266000

1.6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的工程任务为保护工程两岸 1200亩耕地、2850人的防洪安全。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堤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防洪建筑物级别为5级。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4.15km,新建堤防长度1892.78m,新建护岸长度1995.86m,设置排涝涵管2座,亲水平台2座。施工总工期为 12 个月。

服务内容:完成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阶段完成时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谈判的,还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2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的全过程造价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拟派的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2.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

2.8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9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谈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供应商无须提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1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企业资质要求中所对应的资质证书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谈判,也不得在本项目中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附楼7楼777室)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709831885@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对公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人: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世纪城支行

账号:2502045109000114153

注:报名费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方式;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    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附楼7楼666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附楼7楼66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智慧云上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xzb.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藤条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4楼

联系方式:孙老师1352995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国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附楼7楼

联系方式:0871-65823456、15388888176、19988554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效民、石光明、钟娟玲、姚春玲、张进文、李永辉

电   话:0871-65823456、15388888176、1998855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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